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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须知

信息来源:压力容器i检验部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量: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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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范围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制造监督检验、改造修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年度检验、进口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到岸监督检验);

二、递交资料

(一)制造监督检验

  • 监检申请;

  • 图纸;

  • 强调计算书;

  • 质量计划;

(二)定期检验

  • 质量证明书;

  • 使用登记证;

  • 注册登记表;

  • 年度检验报告;

(三)年度检验

  • 质量证明书;

  • 使用登记证;

  • 定期检验报告;

(四)进口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

  • 报关单;

  • 进口压力容器的质量证明书(到岸监督检验);

(五)改造修理监督检验

  • 告知单;

  • 监检申请;

  • 图纸;

  • 强调计算书;

  • 质量计划;

备注:移装容器的检验参考定期检验的资料进行准备。

声明:具体业务的要求还需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变动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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