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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是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由原自治区锅炉压力检验研究院、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以及13个驻盟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共15个单位于2021年初整合组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有13个盟市分院,其中副处级分院11个(分别是包头、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锡林郭勒、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分院);2个正科级分院(分别是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分院),核定领导班子职数为2正2副,现有2正5副。  

(一)职责职能

自治区编办核定我院的主要职能职责为:开展特种设备(含进口)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仲裁检验、司法鉴定、型式试验、锅炉水(介)质检验、无损检测、能效测试、材料分析、环保检测、安全阀校验及其他阀门检验;承担特种设备安全附件、仪表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工作;开展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在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烟花爆竹、劳动防护用品等检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及相关领域从业人员的法规宣传、技能培训,协助做好从业人员相关考核工作;承担特种设备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按取得资质开展相关业务及其他委托性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人员情况

现在职干部职工1456人,其中编制内人数538人,聘用人员831人,劳务派遣87名。现有博士2人,研究生88人,本科1117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比83%。正高级职称43人,副高级职称274人,中级职称608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9%以上。各类检验师证740个,各类检验员证2067个,无损三级证166个,无损二级证760个。

(三)党组织情况

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内蒙古特检院设置党委,现有党委委员11名,下设2个党总支、24个党支部,全院现有党员593名。

(四)资质情况

我院现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颁发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54项特种设备检验资质(其中机电类:19项;承压类:35项),具有常规四项、声发射及TOFD等6项无损检测资质,具有安全阀在线校验、离线校验2项安全阀检测资质。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十四大类,85项,686个参数的检验项目资质;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193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和48项公共卫生检测资质。具有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颁发的44个项目、443个参数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

(五)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全院固定资产总值13.33亿元,检验场所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拥有通用设备26108台套,价值7.05亿元;专用仪器设备18027台套,价值5.88亿元;50万以上设备174台套。

内蒙古特检院在自治区市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区局中心任务,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探索建立以法定检验为基础,集保障安全、服务产业、节能环保、职业教育、普法科普、科学研究“六位一体”的检验检测新模式。以“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强特检”为工作理念,以“科学公正、廉洁高效”为质量方针,以经营企业理念干事业,弹好能力提升、业务开展、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人文关怀“五线谱”,奏响特检院高质量发展新乐章。力争在 “十四五”期间达到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甲类A2全国中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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