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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统一部署,2022年7月24日至8月8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一巡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21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一巡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不推诿,不回避,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党支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院党支部书记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有效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剖析研究,从严从实完成整改任务
围绕巡察组反馈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反复分析研判,研究制定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支部委员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聚焦工作薄弱环节,抓住主要矛盾,细化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期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覆盖、无遗漏。
(三)严明具体要求,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立足标本兼治、建章立制,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聚焦加强党的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质量体系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和工作规范,以制度为渠规范单位内部管理,以机制为尺规范权力运行,将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单位发展的重大机遇,努力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使命担当、完善的制度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机制。
二、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围绕巡察组指出我单位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3方面14项存在问题36种具体表现形式,我单位细化整改措施45项,经过集中整改,所有反馈问题均整改到位。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容和次数少”问题的整改措施
建规立制,强化执行。一是研究制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支部委员会集中学习制度》,将集中学习频次由原先的每月一次调整为每周一次,并通过征订书籍、党员领学方式增加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容的学习。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完成集中学习42次,真正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容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组织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检院鄂尔多斯分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修订,新增“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有关细则,由支部书记带头对党员干部研讨交流材料进行检查,对存在雷同、抄袭、内容空洞问题的材料,当即退回后并责令有关人员重新撰写,坚决杜绝日后党员干部撰写材料“拿来主义”“生搬硬凑”问题,切实保证材料内容的质量。
2.针对“制度落实没有做到对标对表”问题的整改措施
(1)健全制度机制。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对单位行政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从制度层面提升单位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科研工作激励制度》,激发院内检验人员科研创新活力,推进院内科研成果转化落地;组织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通过综合考量职务、工龄、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等多元维度确定岗位晋升人员,杜绝论资排辈等问题。
(2)规范人员聘用合同续签工作。在编人员及编外聘用人员本周期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均已完成。
3.针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换证手续及相关检验标准(规程)的变更。
(2)以自查促规范。形成常态化自查机制,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报告自查工作,按照每个检验科室随机抽取30份检验报告的比例严格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进行自查,对出现多次划改问题的报告进行整体替换。
(3)以培训促提升。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全体检验人员和负责分包方评价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检验记录划改规范、分包方评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控制程序》等修订内容进行系统讲解,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4)强化政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各检验室、站对国家及自治区2022、2023年新发布的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政策进行专项培训,切实提升了工作人员对特种设备最新政策规定的了解和掌握。并制定全年人员培训计划,因时因势定期检索新法规、新政策,组织常态化培训工作。
(5)扎实提升检验报告出具效率。取消手写记录,最大程度缩短检验报告编制时间,进一步优化升级检验报告出具系统。完善检验业务流程规范,印发实施新版《检验检测业务报检、受理、指令派遣管理程序》和《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控制程序》完善报检、受理、指令派遣程序,明确审核、审批人员时间节点,杜绝了检验不及时、超期现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措施
(1)完善制度,管控风险。根据工作实际,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支部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将干部职工廉洁从检教育列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巡察以来,先后组织1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切实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
(2)以制度形式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公务接待清单,列明接待对象姓名、职务以及陪同人员姓名、职务等内容,确保以后的公务接待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3)强化群众监督对特检工作的促进作用。对党风廉政情况反馈表进行了重新设计。对原有表格内容进行了逐条梳理,精简优化概括为“优质服务”“效能建设”“廉洁自律”三方面内容,使服务对象能够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廉洁办事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2.关于“资金风险管控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在单位工会获批成立后,开通了工会账户,全部工会经费支出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单独设立账套核算。
(2)严格支出管理,避免出现跨科目列支。将主题党日活动费、安全月活动费、安全生产月及质量月活动费等费用调整至相关科目列支,并增加“党建活动相关费用”下级科目,严格按照政府经济支出分类中规定的列支项目支出相关经费。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措施
明确工作规范,要求报销人在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公出报销流程中,对住宿情况进行备注说明。此外,将公务用车及租赁用车所产生的过路费列支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科目中。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一是明确支委成员的分工职责,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坚持业务经营与党的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年初制定业务工作目标计划时同步谋划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和计划,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要点,实现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的同推进、同考核。三是召开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推进会,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出对策建议并进行相关工作部署。
(2)按要求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4月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获上级党组织批复,将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纳入党支部委员范围,优化了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3)强化青年能力建设,依托上级党组织青工委,建立了青年台账,积极配合参加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青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立了工会组织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切实发挥群团组织职能作用。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反馈意见所提及“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了3名优秀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实则是将年度优秀工作者、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结果在院长办公会议上整体通报,评优结果均经党员大会不记名投票选出,党支部会议记录对投票流程及结果有完整记录。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措施
严把学习教育内容关、质量关,提升学习教育实效。修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课内容、议题等相关规定,党支部对每期党课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围绕当前时期的形势与任务及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党员状况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增加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党支部对党小组学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杜绝出现学习内容陈旧单一问题;此外,支部委员不定期对学习情况、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各党小组均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了小组学习,以制度形式规范学习纪律,杜绝了党小组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4.关于“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问题的整改措施
(1)认真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重新修订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了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的方式等内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于会前向全体党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今后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均将提前征求党员干部意见建议。
(2)优化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及巡察工作提出的问题,健全完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支部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对谈心谈话作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党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党员与党员间相互谈的原则形成常态化机制,以制度形式筑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根基。
(3)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具体的进行党性分析,找出原因,相应制定整改措施。建规立制,强化执行。修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检院鄂尔多斯分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新增“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有关细则,要求支部委员对今后所有上交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对内容不深刻的材料予以退回,保证材料内容的质量,坚决杜绝撰写材料“剖析原因不深刻、不彻底”问题。
(4)提高思想认识,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理解、把握准则精神与内涵。通过新修订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程序与要求,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直面问题,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扯袖、咬耳”。
5.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
强化发展党员程序等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巡察意见反馈后,及时组织召开了支委会议,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系统学习,并要求支委成员要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巡察反馈后的组织的发展党员会议,已按要求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6.关于“领导班子和党员担当作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措施
(1)强化担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按照自治区服务现代煤化工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煤化工设备用材料安全性能评价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支撑企业化学成分检测835件、金相分析76处,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在役设备的损伤情况及剩余寿命;加快推进“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中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煤化工及新能源装置安全技术工程中心项目建设,为内蒙古地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安全技术保障,目前已完成了工程中心项目规划设计及工程造价工作。二是以科技创新拓宽鄂尔多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的思路和本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科研激励制度》,以制度形式保障科研能力对鄂尔多斯特检事业发展的供给水平。通过优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科研激励机制,提升单位竞争力,不断向“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国内领先水平的区域特检机构”的目标迈进。
(2)多措并举推进人才“引育留”工作。一是印发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留住人才”的绩效奖励机制。二是印发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突出“检验资格证书”持证数量在绩效工资中的分配系数,绩效工资分配向持证数量多的检验骨干倾斜,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三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向上级主管单位申报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领域的人才需求,强化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四是针对所学专业及从事岗位不符的聘用人员,量体裁衣强化有关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聘用人员适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在以后的招聘工作中,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专业对口,人岗相适,避免出现上述问题。
7.关于“纪检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措施
重视用户反馈,织密廉洁防护网。一是通过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回访收集客户意见建议,深入了解企业、客户需求,截至目前累计受到客户满意度调查43份,将针对反馈问题对检验服务进行动态调整,进而推动检验效率、服务态度的提升。二是发布实施了新版《检验检测业务报检、受理、指令派遣管理程序》和《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控制程序》优化了业务流程,进一步要求进行用户回访,及时掌握用户需求及投诉信息。
8.关于“党建活动经费未列入专项”问题的整改措施
收悉反馈意见后立即在办公费中安排主题党日活动经费,将党日活动费从相关科目列支,并在相关科目下增加“党建活动相关费用”的下级科目,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经济支出分类中规定的列支项目支出相关经费。
三、不放松,不懈怠,巩固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巡察整改以来,我单位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单位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经过集中攻坚,全部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整改成效。下一步,我们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一)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始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推进特检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单位落实落地。
(二)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
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深化整改成效上持续发力。树立“巡察整改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意识,持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对需要长期跟踪的整改任务,坚持常态化推进,常抓不懈、真改实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巩固巡察成果,推进事业发展
以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为目标,继续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高瞻远瞩、理清发展思路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助推我院特检事业发展的工作实践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8335608;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恩和北路4号内蒙古特检院鄂尔多斯分院党支部;电子邮箱:eedstjsbgs@163.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鄂尔多斯分院支部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