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量:1214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统一部署,第一巡察组于4月8日至6月15日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员会进行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聚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上一轮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自2019年以来,反映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471-6639600、手机:15144726528(受理时间为:4月8日至6月15日,早9时至晚6时);接访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总部)二楼219会议室;电子信箱:scjdyxcz@163.com;意见箱设置地点: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总部)一楼楼梯口处、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公里处内蒙古特检院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中心一楼大厅、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悠悠板镇110国道路南内蒙古特检院(基地)一楼大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