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书
信息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9-06-10 浏览量: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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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检验检测质量安全,提升检验检测诚信水平,落实我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树立诚信守法的形象,现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二、本机构及其人员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三、坚决抵制出具虚假报告及其它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
四、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五、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六、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八、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九、保守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履行保密责任。
十、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十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或异议。积极配合资质认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十二、在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本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诚信检验检测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本机构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违法行为对机构带来的影响并将违法结果向社会公开。
承诺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
承诺机构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9年6月10日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二、本机构及其人员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三、坚决抵制出具虚假报告及其它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
四、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五、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六、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八、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九、保守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履行保密责任。
十、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十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或异议。积极配合资质认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十二、在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本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诚信检验检测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本机构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违法行为对机构带来的影响并将违法结果向社会公开。
承诺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
承诺机构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