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特检院兴安分院举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
信息来源:兴安分院 发布时间:2023-07-26 浏览量: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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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提升兴安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7月19日,内蒙古特检院兴安分院举办了第一期全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天佐,内蒙古特检院兴安分院院长郭克明,副院长高文杰、王红梅出席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班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培训班开班仪式现场(一)
在开班仪式上,内蒙古特检院兴安分院院长郭克明强调了本期培训班的重要性,并指出“这次培训,不仅要培训大家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大家的管理水平,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培训班开班仪式现场(二)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天佐对培训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参训人员认真学习,确保培训实效;二是要求授课专家能够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倾囊相授,补齐弱项短板;三是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确保落实到位。
本次培训班共有210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