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分院修订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细则
信息来源:乌兰察布分院 发布时间:2023-05-05 浏览量: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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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乌兰察布分院负责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作业指导书修订工作。
自4月7日接到修订任务后,乌兰察布分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修订小组,仔细研究并进行多次讨论后,并于4月23日至4月26日期间3次组织修订人员全体会议,对作业指导书需要修订的部分逐条进行讨论,并对修订项目作出说明。
乌兰察布分院经自治区特检院批准,规划建设罐车检验基地,目前检验基地正在建设中。乌兰察布分院负责自治区特检院“五九”规划中罐车检验项,本次修订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作业指导书旨在进一步统一规范检验工作,对今后罐车检验工作的开展起到统一思想认识、解决检验问题、精益求精、工作成效等达到高标准要求完成任务,提升检验人员检验能力,推动罐车检验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