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特检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暨模范宣讲会
信息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量: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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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凝聚力、向心力,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更好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区局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8月19日下午,内蒙古特检院党委会同知识产 权保护中心及专利代办处党支部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暨模范宣讲会。特检院总院及各盟市分院、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396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第七巡回指导组组长特孟总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郜彬同志,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第七巡回指导组周树峰副处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模范宣讲团成员、区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斯琴同志,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卢娜主任,专利代办处冯广军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上,特孟总监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深入宣讲了讲话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丰富内涵,阐释了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意义、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历史背景和深远影响、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和使命任务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
郜彬书记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林少春同志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宣传部部长郑宏范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模范宣讲团成员、质量发展局副局长斯琴同志,内蒙古特检院呼伦贝尔分院王慧同志,内蒙古特检院阿拉善分院全茹同志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岗位为我们讲述了自己和身边的模范事迹。
内蒙古特检院张东宏书记代表院党委提出落实会议精神具体要求:
一是全体党员要结合特孟总监的讲解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领会和把握,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伟大号召,立足我们特检工作实际和本职岗位,为特检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要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林少春同志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宣传部部长郑宏范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党史学习教育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以务实的作风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的各个环节,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三是要做到统筹兼顾,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机构改革和今年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日常的工作和生活结合起来,深入研究思考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找准工作的立足点、关键点和切入点、着力点,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务实的工作举措,用心、用情、用力,继续把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好、开展好,确保专题教育方向不偏、焦点不散、节奏不乱、取得实效,特别是区局建设了“智慧党建”系统后,每个总支、支部和每位党员要高度重视,从各党委委员、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抓起,充分运用平台功能,把全院党的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和水平。
五是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用好身边先进事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先进模范为榜样,把初心使命体现到本职工作中,营造学有榜样、干有标杆的良好氛围,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各项部署要求从严从实从细落到实处,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会议结束后,全体党员纷纷表示要以先进模范为榜样,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积极提升学习、工作能力,在大可有为的舞台,以大有作为的劲头,奋力谱写新时代的壮美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