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特检院兴安盟分院下发2021年度质量监督计划
信息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21-02-25 浏览量: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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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特检院兴安盟分院为保证本院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行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准确、可靠,充分发挥监督员在各领域的监督作用。并由已授权的监督员对检验检测工作关键环节实施监督,及时消除管理或技术活动中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不合格工作,及时控制潜在不符合。依据《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Q8006-2018《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关于监督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院2021年度监督计划。
为切实取得实效,在该院《质量手册》中将各室(站)负责人任命为相应监督员,当各室(站)负责人不在时,由现场检验责任师承担相应职责,并及时提交监督记录。此项工作节后伊始即将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