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特检院乌兰察布分院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班

2023-07-05 2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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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4日,内蒙古特检院乌兰察布分院在丰镇市举办第一期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班,内蒙古特检院乌兰察布分院院长、丰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等出席了开班仪式并做了讲话,丰镇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共246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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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此次培训班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提升乌兰察布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检验和安全监管总体水平;既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两个规定”对(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考核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落实“两个规定”对辖区内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监督抽查考核要求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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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班仪式上,丰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贾仲飞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在此次培训和今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是要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要坚持学用结合,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三是要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内蒙古特检院乌兰察布分院院长赵浩生对参训学员提出以下要求和希望:一是要深刻认识培训的重要意义,生产、使用单位肩负着特种设备安全的重任,要与时俱进,立足发展,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持续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相关要求。二是要珍惜学习机会,培训班邀请了领域专家为大家解读制度、讲授专业知识,机会难得,希望大家端正学习态度,集中精力投入学习。三是要勤思善学、学以致用,希望大家带着问题学习,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培训在思想认识上、在能力水平上有新的提高,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推动工作的本领。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王俊峰要求:要以实施“两个《规定》”为契机,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两个《规定》”中各级安全责任人作用,切实减少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故障率、事故率,提升特种设备全方位综合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