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分院院长,全面主持乌兰察布分院工作,分管业务管理部。
统战委员、分院副院长,分管综合管理部和气瓶检验部。
青年与妇女委员、分院副院长,分管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部。
分院副院长,分管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部。
纪检委员、院长助理、综合管理部部长,协助院长管理业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