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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23年五一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为切实做好 “五一”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一”期间的政务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在位,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二、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各部门要在“五一”前认真组织以防火、防盗、防泄密和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实验室、配电室、档案室、财务室、食堂等重点部位责任区域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危及内部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安全事故。
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五一”期间信访工作。各项信访案件要责任到人,妥善处理,最大限度把各种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部门的维稳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
“五一”期间,车辆统一封停在总部大院或科研中心、气瓶检验中心,节期用车严格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将在“五一”期间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私自出车情况,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私自出车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