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第三期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考试中心 2026-04-16 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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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分院计划于4月28-30日举办2026年第三期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请有意向参加的企业扫码填报信息。

一、培训对象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释义;

(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释义;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专业知识;

(五)特种设备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

(六)案例分析。

三、日程安排

报到
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培训
4月29日上午9:30
4月29日下午2:30
4月30日上午9:30
考试
4月30日下午2:30


四、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科研中心业务大厅(青山区园区南路与装备大道交叉口西北方向400米)

培训、考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科研中心5楼(青山区园区南路与装备大道交叉口西北方向400米)

五、报名方式

(一)培训报名人员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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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费后我院将按照报名信息打印发票,培训期间发放。

(三)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六、培训收费

本次培训收费980//人。费用涵盖培训费、资料费、文具费及考试费等。

费用请在完成报名后汇入以下账户:

名: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

号:472900455710606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

号:308192036061

在汇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单位+姓名+培训费”字样

扫码缴费的请于报到当天前往报到地点缴费

七、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472-5996160

                   0472-599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