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特检院乌兰察布分院圆满完成2024年第三期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

2024-11-18 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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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5日,2024年第三期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举行开班仪式。本次培训由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特检院乌兰察布分院共同举办,来自全市69个企业单位的139名学员参加,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建平、自治区特检院乌兰察布分院院长赵浩生和相关负责人参加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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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班仪式上,自治区特检院乌兰察布分院主要负责同志作开班讲话并对此次培训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此次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要求贯彻落实好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学以致用,将培训理论应用到实践,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日常操作使用;三是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时排查、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本次培训为期两天,培训中,专业讲师从“两个规定”的背景和定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对特种设备日常使用安全管理和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特种设备专业知识和案例分析进行培训解读。培训结束后,自治区特检院乌兰察布分院将组织对此次培训内容进行考试。

       举办本次培训,旨在宣贯总局73号、74号令,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学员对“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责任意识,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参训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和技能水平,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