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特检院赤峰分院举办2024年第一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

2024-04-15 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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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夯实制度基础,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3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4号令)落实落地,近日,在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由内蒙古特检院赤峰分院承办的2024年第一期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开班。全市各旗县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共201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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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辉、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乔红光出席开班仪式,内蒙古特检院赤峰分院副院长游道宇主持开班仪式。在开班仪式上,谢辉局长强调,各使用单位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思想意识,不能“无知无畏”,要加强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教育,提升企业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规规程,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不断营造“知责、履责、尽责”的良好氛围。

赤峰分院副院长游道宇介绍了本次培训的注意事项及师资力量,特别强调培训过程中各学员应遵守培训制度,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并抓好贯彻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红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2.jpg3.jpg 

下一步,内蒙古特检院赤峰分院将继续开展多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积极覆盖全市范围内的使用单位、生产企业,建立培训班台账,长期设置培训运行机制,积极配合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特种设备相关培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