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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自治区特检院气瓶检验部副部长张利权带领2名检验人员协助我院对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乌兰察布市雄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检验的空气呼吸器及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是空气呼吸器的重要部件,空气呼吸器是消防应急处置过程中必备的个人呼吸保护装置,具有重量轻、体积小、维护方便、佩带舒适、性能稳定等优点,广泛应用于消防、化工、船舶、石油、冶炼、仓库、试验室、矿山等部门。自治区特检院总院和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空气呼吸器专项检验小组,依托呼吸器综合性能测试仪和呼吸气瓶检验线对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乌兰察布市雄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86套空气呼吸器及173只呼吸器用复合气瓶进行检验检测,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检验现场,两院检验人员严格执行检验规程,空气呼吸器开展外观检查、面罩气密性检测、静态压力检测、整机气密性检测、报警器检测、呼吸器阻力检测等检测工作,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开展外观检查、内部探伤、气瓶清洗烘干、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检验工作。检验检测工作完毕后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空气呼吸器和呼吸器用复合气瓶进行报废处理并出具报废单,并向委托单位讲解空气呼吸器日常保养和气瓶充装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排除设备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协同检验,一是充分发挥内蒙古特检院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为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保驾护航;二是两院检验人员经过协作、交流,检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