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声明

2024-10-29 54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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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

      

 

为确保本院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特种设备等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活动,特作如下声明:

1、依法检验。

本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检验规程、规范、标准等,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正确、可靠、可追溯,坚守诚信,不出具虚假报告。

2、公正客观。

本院独立于检验检测所涉及的各相关方,不从事或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销售等有违公正性和妨碍检验检测独立判断的活动,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公正、客观。

3、客户至上。

本院认真履行合同,对待客户一视同仁,在严格执行法规规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要求,为所有客户(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保守秘密。

本院承诺在所有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活动工作中,严格保守涉及国家、客户技术和经营等方面的秘密,保护其所有权,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5、考试机构。

乌海分院能够独立、规范、公正地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参与与考试项目相关的培训、辅导工作等活动。

6、合规收费。

本院承诺对所有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活动,严格按照政府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和要求收费。对暂未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严格按协议收费。

7、责任义务。

本院承担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并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上述声明,欢迎社会各界及全体员工给予监督和指正。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