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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乌兰察布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是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行资格核准授权从事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及相关委托检验检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独立于特种设备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之外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实行公正的第三方检验,并接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为保证独立,规范,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特声明如下:
1)依法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和其它外界因素影;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保证对所有用户提供同样的服务;
3)对用户要求保密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严格保密,不允许与检测无关的人员接触用户提供的资料,样品和检测数据;
4)保证不采用用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等进行开发工作,保证检测人员不从事与检测业务有关的开发工作。
5)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6)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用户的监督;
7)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检验公正性的其它规定。
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地运行,提高检验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2)严格执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了不乱收费;
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放管服”“一站式服务”“马上办”等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用户,按照服务对象的申请五日内安排检验时间,完成检验工作后,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服务对象沟通:
4)严格遵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本单位的各项纪律要求,严禁以权谋私,杜绝“吃、拿、卡、要”;
5)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主动热情,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对用户服务应有耐心。
监督电话:0474-824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