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分院关于做好2024年“端午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党群工作部 2024-06-07 389次

【关闭本页】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6月8日至10日放假,共3天。6月11日(星期二)上班。节假日期间严格履行外出报备手续。

    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端午节”期间的政务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在位。

    三、加强节前各项安全检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四、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端午节”期间,车辆统一封停在机关大院、科研中心、科普中心,节假日期间用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端午节”期间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行风建设,落实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