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本页】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统一部署,
第一巡察组于5月8日至6月15日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支部委员会进行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聚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支部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群众
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上一轮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监督检
查,主要受理自2019年以来,反映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
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473-3156703、手机:15144726528(受理时间为:5月8日至6月15日,早9时至晚6时);接访地点:
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13号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三楼308会议室;电子信箱:scjdyxcz@163.com;意见箱设置地点:
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13号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办公楼出入口、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
究院乌海分院检验基地实验室一楼大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