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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以下简称“新目录”),我院拟招具有自治区级政府采购网内资质、具有相关维修资质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为我院车辆提供优质高效的维修和保养服务,有意者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与我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樊晓东
联系电话:0474-8241479 18247442888
附件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兰察布分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一:
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同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