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呼伦贝尔分院
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2023-08-30 2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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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要求,我院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内容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到服务信息中心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区”等推诿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员手续完备,应在当天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员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件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联系或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相关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项任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六、违反本制度,依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