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检协同 开展液化气钢瓶专项检查

2024-08-08 1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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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应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邀请,阿拉善分院马立军副院长会同阿拉善左旗市监局工作人员及额鲁特派出所民警对巴彦浩特镇废品回收站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废品回收站是否违规回收液化气钢瓶,以及在用气瓶是否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液化气钢瓶属于特种设备,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  自收购未经破坏性处理的废旧燃气钢瓶,也不能将到期或报废的液化气钢瓶当废铁卖给废品收购站,必须送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

  经查,本次检查的十余个废品回收站不存在违规回收废旧气瓶问题,个别回收站自用气瓶已超使用年限仍在使用,工作人员依规对违规使用的液化气钢瓶进行现场收缴,后续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做报废性处理。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详细地对废品回收站负责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贯,让其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并要求废品回收站落实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以及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回收报废液化气钢瓶的行为,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