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分院配合自治区特检院开展电站锅炉内部检验工作

信息来源:承压检验二部 吴润梅 2024-06-03 2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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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至23日,内蒙古特检院包头分院配合自治区特检院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热电厂1台3#亚临界电站锅炉进行了为期10天的内部检验。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热电厂担负着向电网供电、内蒙古一机集团公司、北方重工业集团公司提供工业蒸汽以及向包头市青山区集中供热的任务,是草原钢城的光热之源。为确保企业在18天的检修工期内正常启炉运行,检验人员根据锅炉特点编制检验方案,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做好检验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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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过程中,检验员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检验标准,通过使用金相、超声、磁粉、渗透等手段,对锅炉本体承压部件、四大管道、炉膛、燃烧设备、膨胀系统和炉墙保温等进行了细致内部检验。由于在错综复杂、漆黑多灰的大罩壳内,锅炉酸洗导致集箱温度无法及时降低,检验人员为了争取时间,克服困难完成了各项检验任务。


    整个检验周期内,检验员针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反馈,协助企业进行问题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检验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受到企业的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