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分院举办2024年第二期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

2024-05-20 2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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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两个规定”落实落地,提升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5月15日,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举办2024年第二期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此次培训班共有66名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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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重点解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并从相关法律责任、安全责任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履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宣讲。同时强调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性,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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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分享特种设备管理措施及如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辽分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助力企业消除事故隐患,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