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市场局联合内蒙古特检院兴安分院 动真招 保障民生用暖安全

信息来源:谢志文 2024-05-09 2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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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安盟市场局联合内蒙古特检院兴安分院依据《关于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供热企业监督检查的复函》(兴安委办2024〕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供暖相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民生用暖安全,彻底排查、清除供热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供热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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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开展供热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在对乌兰浩特市三家供热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时发现:

  1. 均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相关规定(人员培训、持证(A)、任命、相关记录);

  2. 公用管道方面,技术资料不健全(设计图纸、安装告知、检验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

  3. 在用附属特种设备方面,其中一家单位供暖用两台蒸汽锅炉超过定检周期,另一家单位灰渣(煤)场用两台桥式起重机无任何技术资料(已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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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责成辖区局对“问题”单位下达检查指令书,限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安全供暖是对老百姓最大的负责任,检查组对整改情况将时时跟踪问效,隐患不排除决不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