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分院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

2024-03-28 182次

【关闭本页】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两个规定”落实落地,3月26日,内蒙古特检院通辽分院举办2024年第一期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共有120人参加培训。

image.png

(培训班现场)
培训班由通辽分院副总工何金海授课,并组织现场研讨、交流和解答有关疑难热点问题,有效帮助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深刻意识到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立即抓好贯彻落实。

image.png

通辽分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培训指导,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效能,消除事故隐患,以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赵福成      联系电话:13754053199

供  稿:邓尧文      联系电话:18547546818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