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特检院兴安分院举办数期“两个规定”宣贯班

2023-11-24 1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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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3号)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4号)的工作落实,我院今年已举办“两个规定”的宣贯班两期,培训人员达415人次。

此次宣贯围绕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4号)文件精神,宣扬“两个规定”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夯实制度基础的重大意义同时宣贯中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解读、《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定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专业知识、风险控制、案例分析等内容。参与的企业包括了兴安盟大金重工有限公司、兴安盟乌兰泰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钢铁责任有限公司、兴安盟鼎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蒙牛乳业(乌兰浩特)有限责任公司等特种设备类型较多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包括各物业公司和气体充装单位设备类型单一的企业,可谓宣贯的社会范围极广,切实让企业懂得特种设备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在企业中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兴安盟的特种设备安全局面添砖加瓦

 

宣贯班开班仪式现场(一)

宣贯班开班仪式现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