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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巴彦淖尔分院联合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2023年第一期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是巴彦淖尔市相关企业人员,以及巴彦淖尔市各级市场监管局监察人员,共计389人。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青格勒巴图,内蒙古特检院巴彦淖尔分院院长郭子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特设科科长焦学文,内蒙古特检院巴彦淖尔分院总工程师薛铁,赤峰分院机电设备检验部副主任李梦然(授课专家)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郭子祥院长主持。
此次培训活动以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培训内容除了解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3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4号令)以外,还对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特种设备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进行讲解,同时还分析了几起典型的特种设备事故案例。以期从各个角度、多个方面,加深参培人员对于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理解运用,提高相关责任人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防范意识。
在开班仪式上,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青格勒巴图提出三点意见和要求:一是认真学习,确保培训实效。各位学员务必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理论联系实际,多与他人交流,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技术技能。二是倾囊相授,补齐弱项短板。希望授课专家将自己丰富的特种设备管理经验和高超的专业技术知识传授给每一位学员。三是学以致用,确保落实到位。待培训结束后,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配足、配齐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巴彦淖尔分院院长郭子祥指出,通过专业老师的讲解,有助于企业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学习如何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学习怎样查找和纠正本单位安全隐患,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监察人员通过学习也可以提高有效识别风险、排查隐患的能力。
通过这次现场宣贯学习,对于提高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这“三个人”的工作职责,制定并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将主体责任细化到具体工作岗位和有关人员,有助于通过抓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水平,确保出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下一步,内蒙古特检院巴彦淖尔分院将继续践行公益事业,勇担社会责任,与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合力,为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