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公告》【2019年3号】文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辽分院作为我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承接7类12项考试。具体项目如下表:
序号 | 种类 | 作业项目 | 项目代号 |
1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A |
2 | 锅炉作业 | 工业锅炉司炉 | G1 |
电站锅炉司炉 | G2 | ||
锅炉水处理 | G3 | ||
3 | 压力容器作业 |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 | R1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 R2 | ||
4 | 气瓶作业 | 气瓶充装 | P |
5 | 电梯作业 | 电梯修理 | T |
6 | 起重机作业 | 起重机指挥 | Q1 |
起重机司机 | Q2 | ||
7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 叉车司机 | N1 |
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 | N2 |
考生范围
1. 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为通辽市的个人;
2. 通辽市辖区内企业所属职工(需在申请表上加盖通辽市本地单位的公章)。
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通辽分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计划
为满足通辽地区考生需求,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经内蒙古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辽分院规划,现将2026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计划公布并说明如下:
序号 | 计划考试时间 | 考试项目 | 考试地点 |
1 | 2026年1月 | P、R1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2 | 2026年2月 | A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3 | 2026年3月 | P、T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4 | 2026年4月 | N1、N2、A、Q2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5 | 2026年5月 | G1、R2、P、N1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6 | 2026年6月 | A、R1、G3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7 | 2026年7月 | N1、N2、Q2、Q1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8 | 2026年8月 | R2、P、A、N1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9 | 2026年9月 | R1、G1、G3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10 | 2026年10月 | N1、T、Q2、A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11 | 2026年11月 | Q1、P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12 | 2026年12月 | R1、A、R2 | 自治区特检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 |
(注:所有考试项目隔周进行补考,考试情况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计划附件在考培通知进行发布,可以自行下载)
考试形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考试。考试满分100分,单科考试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每科均合格,评定为考试合格。
理论考试形式为机考,闭卷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题,考试时间60分钟(压力容器考试为90分钟)。实际操作考试在实物机或模拟考试机上进行。
根据考核大纲规定: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可以向原考试机构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不合格者,应当向发证机关重新提出考核申请。
考试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4楼(通辽市科尔沁区永安路农牧小区东侧约40米)
实际操作考试地点:理论考试结束后告知。
考场须知和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按照通知时间到达考场,非本人考试时间段内来我中心要求考试的,不予受理。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消磁的无法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由现场监考老师安排入座。
3、考试期间需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放置在储物箱内,不得带入考场内,一经发现使用手机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尊重和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互相讨论试题,不得恶意干扰他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5、严禁替考,一经发现记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6、考场禁止吸烟、吐痰、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7、考生需维持考场的干净整洁,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个人物品及自己座位的垃圾收拾干净带离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