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隶属于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主要承担全盟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含防爆类)、电梯(含防爆类)、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矿山机电设备检验检测及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质检验、劳动保护“三同时”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全盟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操作等人员及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技能鉴定工作。

1、分院领导

 郭克明

副院长谢志文

副院长:高文杰

副院长:王红梅

副院长:鄂德胜

2、自然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办公地点分为3处,一处在市场监管大楼,主要用来办公,进行水质检测、煤质化验等,面积约2755.35㎡,其中实验室面积200㎡;一处在乌兰哈达,占地面积1万㎡,主要用来进行各类气瓶的检验、安全阀的校验及金属理化试验等,其中气瓶检验车间面积2062㎡,办公面积500㎡;另一处为培训基地,占地面积13272㎡,建筑面积4605㎡,培训办公教室面积约900㎡,主要用来进行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办公场所满足各项工作要求。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市场监管大楼89

联系电话:0482-28282070482-2828213

传真:0482-2827207

邮编:13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