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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二连浩特分院支部委员会关于自治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三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8日-12月29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二连浩特分院支部委员会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2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三巡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二连浩特分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自治区特检院二连浩特分院党支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自治区特检院二连浩特分院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进行安排部署,定期报送整改情况报告。通过巡察整改推动解决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在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中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逐一对照提出的问题定措施、定责任,按照问题清单细化形成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认真抓落实。
(二)紧抓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了解整改进展,根据问题整改进展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把关审核,逐项落实整改工作。
(三)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党支部坚持把巡察与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有机融合起来,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坚持从立行立改解决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解决同类问题、建章立制解决长远问题上真改实改,按照自治区特检院的制度机制持续开展工作,在加强基层党建、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检验质量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自治区特检院颁布各项管理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理论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已制定了党员学习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按照每月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党员进行自学,加强了个人自学监督,每月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指定专人做好党支部会议、院务会、班子会的记录,由张钧硕同志做支部会议记录,陈秀丽同志做院务会记录,由任爱香同志做班子会记录,使得各项工作记录更加规范。
(2)以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相关规章条例,截止目前共学习11次。制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案,以民族团结进步月为抓手,向服务企业宣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向党员发放《二连浩特市惠民政策明白卡》、《二连浩特市一张现地化发展蓝图》等二连浩特市宣传资料,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二连浩特市政府的各项举措,大力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3)二连浩特分院对二连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开展“大走访”活动,进一步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难题等,企业提出的困难及意见院班子成员进行了研究,在调研过程中认真做了调研记录,如何为企业解决难题,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有效提高领导干部的担当作为,为企业服务的理念。
2.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工作部署,制定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加强与总院和各分院检验合作,力争完成人均30万元检验收入目标,持续推进总院和各分院合作检验项目。
(2)制定检验人员培训计划,计划培训目标新增检验师资质1人,检验员资质3人,执行每天40分钟的检验人员学习检规制度。2024年派人参加取证4人。
(3)树立特种设备检验隐患排查意识,建立检验与监察隐患排查机制,将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以文件形式报送二连市特设局,2025年3月21日二连浩特分院与二连市特设局召开了特种设备领域监管、检验联席会。
(4)单位6人已经参与到自治区特检院5+9工作规划科研项目中,在参与过程中提高了科研能力。
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差距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每半年一次。做好网络分析研判工作,分析风险点。对于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抖音和个人微博等平台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各部室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切实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制定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计划,利用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化开展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
(1)支部书记在会议上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等工作,通过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政风险,参加警示教育活动3次。2025年3月21日参加了自治区特检院党委(扩大)会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启动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台账,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副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管副院长与部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部长与部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查摆风险点,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逐步提高,有效控制廉政风险的发生。
(2)压实分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4年6月17日成立支部委员会,明确了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强化纪检委员的责任担当。规范了在岗位聘用、评先选优等工作中开展廉政调查,具体了解以上人员是否具备聘岗、评选条件。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已绘制办公用房示意图,已将闲置房屋进行了封存。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已退回2020年工会经费发放的学习强国积分排名奖金900元。对2019年至2020年用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放“公车出行补助”4.2万元已补齐发放依据。2019年至2020年超标准报销住宿费3笔778元,现查找出3笔626元已退回。
3.文风会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
(1)全体党员干部加强思想认识,提倡文风就是作风,文风不实就是作风不实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应从思想根源找原因,认识问题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自治区特检院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本院的工作。
(2)认真落实总院“五统一”工作制度,执行总院公出审批、合同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已按工作要求废止《文明公办制度》、《效能考评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总院相关管理制度。
(3)指定了各类会议记录人员,记录人员已按规定做好记录。
4.国有资产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
(1)办公大楼和新气瓶检验站已办理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登记证。
(2)公务用车处置,与自治区特检院综合管理部做了具体情况汇报,在办理中。
5.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1)2019年挪用工资支付物业费2笔共计1.85万元的问题,由于我单位经费不足,为了节省物业费支出,雇佣应急管理局办公大楼物业员工范兰花打扫卫生的工资支出。现已2021年至2022年用工会经费发放个人奖励3笔共计0.4万元的问题,原因是我单位在二连浩特市无法成立工会,用预算工会经费发放的个人奖励,现已退回。2021年至2023年将应由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支的燃料费及过路费转由差旅费报销32笔共计2.58万元的问题,在2024年1月开始过路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支。2023年5月至11月期间,在无支出预算的情况下用其他工资福利发放财务人员绩效工资0.38万元的问题,已扣回。
(2)根据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内2501民初1164号》,我院所欠二连浩特市金顺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3万元工程款的问题,2024年4月30日由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由分管副市长张英杰主持,2024年11月25日二连浩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工程欠款173万元支付给自治区特检院二连浩特分院,我院将工程欠款173万元支付给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已办理相关手续和不动产手续。
(3)2019年至2023年,财务原始单据审核由代理记账公司人员审签,记账、审核为同一人的问题,从2023年4月1日改为记账、审核不为同一人。2020年、2021年财务账目明细与决算报表不符的问题,决算存在调科目,因此财务账目明细与决算报表不符。2021年有114万元经营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由于我单位2020年到2021年没有经营收入,只有非税收入,因此2020年未做2021年经营收入预算,2021年机构改革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662号文件要求纳入经营收入,因此产生了114万元经营收入。2022年预算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问题,2022年预算已在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门户网公开。
(4)2021年至2022年,在未成立工会且工会经费未单独设帐的情况下,使用工会经费共计2.92万元的问题,因我单位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不属于当地预算单位,当时成立工会账户不予批复,2024年1月1日成立工会,单独设账。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
(1)支部书记就“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区别组织了学习。深入学习了《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2)提升党务干部人员专业能力,理顺班子分管职责。2024年4月27日派人参加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党建培训班1人。2025年1月,二连浩特分院多人参加自治区特检院组织的新年集训,参加党委书记讲党课,收看警示教育片,集中研讨等。
2.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已成立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重要决策事项通过班子会决策后召开支委会通过。
3.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1)积极向自治区特检院提出检验、党务、财务急需人才申请,解决在编人员年龄偏大问题。2024年7月考录1人。2025年3月考取无损检测证1人。
(2)按照总院“五统一”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总院“五统一”人事管理制度。班子会议研究聘岗人员,纪检委员对聘岗人员进行廉政调查后进行公示,并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聘岗人员,完善干部岗位聘用流程。
(3)2024年二连浩特分院外聘人员张文、庞浩文、赖永胜3人辞职,人员更加短缺,急需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1人,向自治区特检院上报劳务派遣请示,已批示。检验人员资质短缺的情况下,返聘退休人员1人。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有关制度规定,审计提出了四个方面15个问题,已建立审计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2.存在边改边犯情况
整改情况:
2019年巡察提出的违规向基本户转账、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审计提出的违规采购情况仅停留在纸面整改,至今仍有发生的问题,2021年10月零余额账户转回基本户0.5万元的问题,由于我单位的经费少,办公费不足,出现了上述问题,从2022年1月起不存在往基本户转账的问题。2023年2月存在一函多次接待情况的问题,参照二连浩特市公务接待文件执行,为早、中、晚一天接待,已于2023年5月开始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4月2笔车辆保险共计0.69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2022未购置车辆,因此未做车辆保险预算,2023年4月购置车辆2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梳理工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针对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增加检查频次,并举一反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成果稳定。
(二)严格执行自治区特检院制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党建、人事、财务、检验等重点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特检院颁布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特检工作有序开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特检全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9-7521792;电子邮箱ELTJS@163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二连浩特分院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