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通辽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考试成绩的通知

2025-03-31 46次

【关闭本页】

各取证人员: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辽分院考试中心考试,现将考试成绩公布如下(见附件)。

 

附件:25年7批次3月26日气瓶充装作业人员考试理论公布表.xlsx

       25年7批次3月26日气瓶充装作业人员考试实操公布表.xlsx

       补考25年7批次9批次10批次11批次气瓶充装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考试理论公布表.xlsx

       补考25年7批次9批次10批次11批次气瓶充装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考试实操公布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辽分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