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第一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培训班通知

2025-03-13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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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盟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

      为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总局73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4号令) 落实落地。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帮助相关人员准确理解掌握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帮助企业更好的贯彻落实该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锡林郭勒分院定于20253月在锡林浩特市举办2025年第一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盟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培训合格证》证书。

二、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四)《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解析和使用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解析;

(五)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

 

三、报到、培训、考核时间

报到日期:2025324日全天(领取资料)

培训日期:2025325日至26

考核日期:202532616:00-17:30

 

四、报到、培训、考核地点

报到地点:锡林浩特市云朵酒店一楼大厅

地址:锡林浩特市润宇4号商业楼

培训、考核地点:锡林浩特市云朵酒店三楼会议室

需住宿人员可在锡林浩特市云朵酒店办理入住,标准间260//(合住),单间390//间,提供三餐,该费用请于报到时在酒店前台缴纳。

 

五、报名方式

培训报名人员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发票及相关信息。

微信图片_20250313185000.jpg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980/。费用涵盖培训费、资料费、文具费及考试费。

上述费用请于2025324日前汇入以下账户:

  名: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锡林郭勒分院

  号:8679 0020 1421 0012 83

开户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新城支行

  号:3132 0100 2018

在汇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培训费”字样。

汇款单位在报到时须出具汇款凭证。

缴费后我院按照报名填写信息开具电子发票。

、若对培训需进一步了解,可按以下方式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格根夫

座机:0479-8225135

手机:13947997878

微信:1564793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