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特检院兴安分院党支部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信息来源:彭琦 2024-06-07 1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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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5月31日,内蒙古特检院兴安分院党支部书记郭克明向支部全体党员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着重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部分进行了领学和解读













兴安分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党课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生活纪律”的基本内涵、发展历史、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采用举例子、摆事实等多种方式,推动全体党员准确掌握纪律的边界,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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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分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郭书记强调,红色家风是我们党永不褪色的“传家宝”。中国共产党人在不断赶考的峥嵘岁月里,留下了许多感人至深的红色诫子书、革命育儿经。毛泽东同志曾为亲情规矩立下“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周恩来同志语重心长地教育晚辈要过好“五关”——思想关、政治关、社会关、亲属关和生活关,并定下了“十条家规”,朱德同志的家规,涵盖了对信仰、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事业、对工作的要求家风连着党风、政风。习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家人的榜样。传承红色家风,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走在前、作表率,要严于律己,自身始终干净过硬。同时,也要做到严格管教家人、身边人,不搞特殊化,不公权私用。

支部党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党纪规定,清白做人、公正做事,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更强的党性、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作风,在特种设备安全事业实践中体现落实党纪学习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