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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
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增量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
五、2023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的批复》(内机编办发〔2020〕148号),设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全盟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含防爆类)、电梯(含防爆类)、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质检验检测;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及技术工人技能鉴定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核定事业编制36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4名〔1正(分院院长1名,副处级)3副(分院副院长3名,正科级)〕,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部、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部、气瓶检验部,科级领导职数8名(5正3副)。事业编在职人员33人,聘用人员41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927.5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2.5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82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92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033.05万元,项目支出69.50万元。用于保障市场监督管理事务69.50万元,其中:质量安全监管69.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825.0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102.5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1102.5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102.55万元,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5.90万元,占支出的83.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09万元,占支出的13.61%;住房保障(类)支出36.56万元,占支出的3.3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02.5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157.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02.55万元,比上年减少157.0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9.50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能力提升。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5.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70.94万元。主要用于:推进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规范发展开展的相关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0.09万元,比上年增加146.9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0.09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3.5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1.00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经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5.50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6.56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项)36.5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5.21万元,与上年持平,占总支出的3.19%,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与2022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因公出国(境)团数和人数,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因检验检测专用技术用车老旧耗损,故本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2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3.9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兴安分院事业运行经费预算为103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032.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64万元、津贴补贴81.70万元、绩效工资67.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5.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万元、住房公积金36.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2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工会经费4.77万元、福利费5.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3.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办公费0.46万元;
二、“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共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98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为198万元。主要为检验用车、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增量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固定资产为3180.20万元,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资金为198万元。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
2023年给部门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组织征收收入计划1650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中非税收入特种设备检验82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25万元。
五、2023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无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设置。2023年,我院对共计6个预算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从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方面对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管理。设计项目绩效指标69项,一级指标中:
产出指标48项中:数量指标25项,包括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法定检验数量、电梯法定检测数量、工业及电站锅炉法定检测数量、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数量、压力管道法定检测数量、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数量、维护业务用车正常使用数量、保障业务用房及办公用房正常使用面积、防坠器检测、压力容器年度检验、开展专业人员技能培训数量、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用设备配置数量、气瓶委托检测数量、起重机械托检验数量、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检验数量、科目调整次数、足额保障率。质量指标11项,包括检验质量合格率、法定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法定检测区域覆盖率、采购业务验收合格率、报告合格率、委托检测报告出具率、房屋车辆设备全年安全运行天数、专业人员技能培训合格率、采购业务验收合格率、预算编制质量=(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时效指标8项,包括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任务完成时间、法定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委托检验任务完成时间、房屋车辆设备维修维护响应时间、委托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发放及时率。成本指标4项,包括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成本、人员培训成本、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委托检验成本。
效益指标18项中:经济效益指标7项,包括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结余率=结余数/预算数、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x100%、运转保障率。效益指标4项,包括单位成本降低率、提高缺陷检测率、效益增长率、单位成本降低率。社会效益指标4项,包括检验失误率、检验结果公开率。生态效益指标2项,为污水排放率。可持续影响指标2项,包括问题整改落实率。
满意度指标3项,包括检查人员被投诉次数、职工对场所仪器设备信息化系统使用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市场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活动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人力资源引进人才补助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市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市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pdf